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服务流程(岗位设置、岗位调整)
一、服务事项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调整
二、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三、办事权限
审核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结果
四、办事依据及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4、《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
5、《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
6、《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2]55号)
7、《株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1]47号)
8、《株洲市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株人社发[2014]87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条件
全市事业单位(非参照管理)或主管部门
六、提供资料
(一)设置阶段(岗位设置、岗位调整适用)
①关于申请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函/关于申请调整岗位设置的函(调整岗位设置);
②岗位设置方案;
③《株洲市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1-3);
④岗位调整还需提供:设置调整前《《株洲市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1,3-1,3-2)、《岗位管理手册》(《 年度株洲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备案表》、《 年度株洲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株洲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政工)岗位人员异动聘用审核花名册》、《株洲市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异动聘用审核花名册》);
⑤机构编制部门相关文件(单位三定方案、编制调整变更文件复印件)、2006年工改后进入人员手续佐证;
⑥配备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任命文件。
(二)实施阶段(岗位设置适用)
①关于申请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函;
②岗位实施方案;
③岗位说明书;
④实施阶段公示情况说明;
⑤《株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岗位说明书)审核登记卡》;
(三)聘用认定阶段(岗位设置适用)
①关于申请核准聘用结果的函;
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表》(附表4-6、7-10);
③聘用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七、办事程序和时限
1、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株洲市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1-3);
2、单位携“(一)、设置阶段”材料,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县区单位报还需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
以下步骤,仅适用“岗位设置”。
3、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
4、单位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6、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报主管部门,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携“(二)实施阶段”材料);
7、组织实施;
8、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表》(附表4,5,6,7,9,10),携“(三)聘用认定阶段”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社部审核认定。
9、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双方);
10、单位凭岗位设置后异动情况表(附表9,10),办理工资兑现手续。
注:1、设置阶段指步骤1-2,实施阶段指出步骤3-7,聘用认定阶段指步骤8-10;
2、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聘用结果需公示7个工作日;
3、实施方案需职工大会(代表大会)通过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1409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