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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2字体[ ]

  经研究,决定对《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9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二、调整岗位遴选资格条件。
  1.岗位4的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取消岗位5的遴选。       
  详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联系电话:0731—28680348(咨询);13874183456(纪检监督)
  特此公告。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职位名称

遴选计划数

年龄要求

性别 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岗位1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参公事业单位

综合文秘

1

30周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本科

不限

1.2015届以前的选调生(含2015届);
2.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岗位2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参公事业单位

综合文秘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且从事机关财务工作1年以上;
2.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岗位3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参公事业单位

综合文秘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不限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且从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1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岗位4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参公事业单位

科员

1

30周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本科

不限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注:以上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30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