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9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二、调整岗位遴选资格条件。
1.岗位4的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取消岗位5的遴选。
详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联系电话:0731—28680348(咨询);13874183456(纪检监督)
特此公告。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职位名称 | 遴选计划数 | 年龄要求 | 性别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岗位1 |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参公事业单位 | 综合文秘 | 1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1.2015届以前的选调生(含2015届); |
岗位2 |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参公事业单位 | 综合文秘 | 1 | 30周岁以下 | 女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且从事机关财务工作1年以上; |
岗位3 |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参公事业单位 | 综合文秘 | 1 | 30周岁以下 | 男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且从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1年以上; |
岗位4 | 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参公事业单位 | 科员 | 1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 |
注:以上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30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